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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糾紛】樓上漏水到我家,滴滴答答好困擾
阿維跟阿美這對新婚夫婦最近剛買了新房,新房位在一棟非常漂亮且別緻的公寓五樓,在小兩口剛入住時一切看起來都沒有問題,沒想到在入住後不到一個月,屋子裡面的天花板就開始滴滴答答漏水,不論是客廳或是房間都漏水不斷,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甚至導致天花板的油漆剝落、並且開始產生壁癌,阿維跟阿美真的覺得非常困擾,兩人便開始尋找漏水的原因,經過一番瞭解之後才發現,原來是樓上六樓的小陳他們家浴室的給水管損壞滲水,而滲出的水分又因為小陳家浴室防水層已年久失修,因此從樓版滲漏到阿維以及阿美的家,阿維跟阿美心想,這時候該怎麼辦呢?能請樓上小陳修理他家浴室的給水管嗎?而自己家中天花板油漆剝落以及因此產生壁癌的損害能夠向小陳要求賠償嗎?
法律小教室:
一、民事責任
民法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本案中小陳家中浴室給水管、防水層損壞,導致阿維與阿美家漏水不止的情形,已經嚴重影響阿維跟阿美在屋內正常、安寧居住的權利;換言之,已經構成所謂妨害所有權之情形。因此,依照前開民法的規定,阿維跟阿美可以要求小陳將小陳家中浴室管線滲水、防水層年久失修的狀況進行修繕,好停止屋內漏水的情形。 另外,民法第191條規定:「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上開案例中,阿維跟阿美的家裡有因為漏水而受有天花板油漆剝落、天花板產生壁癌等損害,而此些損害之所以會造成是因為小陳沒有好好的將自己家中的浴室給水管以及防水層進行保修所造成,因此依照上開民法的規定,小陳即應對此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
此外,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一般來說,如果漏水的給水管是在樓地板內的話,則修繕費用按照前開規定,就會由樓上樓下住戶共同負擔。然而本件案例中,阿維及阿美家之所以會漏水,全然是因為小陳家中的給水管線以及浴室防水層損壞所造成,因此關於漏水修繕費用,仍然應由小陳負擔。
<主持律師黃仕翰、黃昱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