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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賣場受傷,如何請求賠償?
本所當事人A於國內知名賣場消費,在乘坐手扶梯時,因賣場疏未管理外包清潔人員,清潔人員竟以手扶梯運送清潔藥水,導致藥水打翻潑及當事人A眼球,使A的視力嚴重退化,但大賣場及外包清潔公司態度十分消極,當事人A無奈之下,透過朋友介紹,進而尋求本所訴訟上協助。
【大賣場與清潔人員有什麼責任?】
本件是外包清潔公司人員,未依照安全規定,以手扶梯運送清潔藥水,看似與大賣場並無關係,然而,實際觀察可以得知,雖然該清潔人員是外包公司員工,但因派駐於大賣場從事清潔工作,受到大賣場實質上的指揮管理,因此本所引用司法實務見解,定性大賣場為該清潔人員的僱用人,因此主張大賣場應負民法第188條:「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與該清潔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
再者,當事人A為大賣場的消費者,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大賣場應確保其服務, 符合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然而,大賣場對於該清潔人員未依照安全規範,以危險方式運送藥水,導致當事人受傷,亦應負擔企業經營者之連帶賠償責任。
【懲罰性賠償金之適用】
本所當事人對於大賣場消極態度深感氣憤,本所律師於訴訟策略上,另向大賣場主張懲罰性賠償金,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對於大賣場過失所致之損害,除原先應賠償當事人的醫藥費、交通費、看護費、薪資減損外,再向大賣場主張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以警惕大賣場注意其企業經營管理。
因此,本所律師引摘民法、消費者保護法,以及相關司法實務見解,協助當事人A與大賣場進行訴訟,如果有遇到類似問題的好朋友,請趕快與我們聯繫,德益法律事務所關心您的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