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 | 兄妹遺產繼承喬不攏,怎麼辦? 遺產怎麼分割?

遺囑 遺產分割 協議分割 裁判分割

實務上常見父母百年後,兄弟姊妹們對於遺產的分割喬不攏,本來再好的關係也會在遺產面前分裂,由於繼承人繼承遺產後,依據民法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民法第827條),所以繼承人們就遺產的法律關係,在分割前是屬於公同共有關係,且公同共有物的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原則上應得到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才能行使,所以相當的麻煩!

 

遺產分割的程序是什麼?


遺產的分割,是為了消滅繼承人間的公同共有法律關係,因為遺產經過分割,繼承人間對於遺產(包含動產及不動產),就會變成分別共有關係,那此時就能自有處分自己所有的持分。

原則上遺產分割有三種程序

  1. 預立遺囑:為尊重被繼承人的遺囑自由,對於遺產要怎麼割、如何分配,被繼承人都可以用遺囑來指定,因此又稱為指定分割,民法第1165條即有規定,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相關閱讀:遺產 | 合法遺囑要怎麼寫?遺囑的效力多大?)

  2. 協議分割:此方法是在全部繼承人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討論並簽署同意之分割方案,總歸是一家人,如果全體繼承人都能坐下來談好分割遺產的話,即可以使用協議分割程序來處理,此結果也會是皆大歡喜的局面喔!不過,另外要留意的是協議分割完成後,並不代表各繼承人就各自擁有其遺產部分的「所有權」,而是在無法順利取得協議部分時,可以提出履行協議的「請求權」,且一經協議確定,除非所有繼承人皆同意更改,否則繼承人不得單獨要求重新分割,亦不可排除部分繼承人的分割權利。

  3. 裁判分割(遺產分割訴訟):若繼承人們無法協議出共識的話,諸如,對分配比例有所爭執、某一繼承人身體不適無法正常表示意思,亦或是行蹤下落不明,那麼就只能使用最後一個方式,進入法院,由任一繼承人向法院提出進行裁判分割,惟需注意的是,分割遺產訴訟需要全體繼承人一同被起訴喔!

 

如何分割遺產?

 

依據民法第824條規定,如果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以下列分配方法來分割:

民法第824條

分割方式

內容

第2項第1款 

原物分割

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第2項第2款

變賣共有物

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第3項

金錢補償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第4項

一部維持共有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簡單來說,原則上如果全體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那法院會把原物分配給每個共有人(一人一份),但是實際狀況下每個共有人都要分配一份有困難的話,也可以把原物分配給部分的共有人。另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也可以變賣共有物,再把賣得的錢分給每個人,或把一部分原物先分配給一些人,其餘部分變賣,最後再分配變賣後的錢。
 

遺產分割常見問題

Q1. 遺產分割協議書怎麼寫?

A:遺產分割協議書,除有專業律師協助撰寫之外,若民眾要自行撰寫,也可以上政府機關的網站(如: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平台)等,下載範例做參考,一定要注意的是,遺產的分割協議一旦確定後,便難以更改,且涉及多數人財產,所以將內容寫得越詳盡越好!包含,甚麼東西?分配給哪位繼承人?數量為何?範圍多大?不動產是甚麼位置?等,若有疏漏,免不了日後爭訟,如遺產分配狀況過於繁雜或可能有相關爭議,還是建議交由專業法律人員協助喔!

Q2.遺產分配協議書要拿去公證嗎?

A: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需要將協議書拿去公證,原則上在被繼承人離世後,協議書一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缺一不可),即可生效。不過,經公證或律師見證的協議書,在日後有訴訟糾紛時較能確保合法性,甚至公證過的協議書,也有一定的強制執行力喔!

Q3.要提出遺產分割訴訟,那我需要先繳遺產稅嗎?

A:是的,依據法規規定,無論是遺囑、協議分割、裁判分割,在處理遺產分配之前,都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喔!
(相關閱讀:遺產繼承 | 遺產稅要如何計算申報?)

Q4.提遺產分割訴訟很貴嗎?大概需要多少費用?

A:具體金額會依個案有所不同,可能產生的費用包含律師費(依據各律所收費不一,建議可以先諮詢相關律師)、裁判費(由法院酌收的訴訟費用,費用大小依據遺產大小有所不同,詳情可至司法院民事裁判試算表中進行試算喔!)、一般規費、調解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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