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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F運作方式
TRF合約期通常分為12個月或24個月(1或2年),每月進行一次比價交易,交易門檻多在100萬美元(亦為投資人的本金),合約會約定提前出場機制(Target Redemption)、履約價(Strike Price)、槓桿倍數、保護價(EKI),舉例來說,假設投資人與銀行承作一筆TRF交易名目本金100萬美元,提前出場機制(例如人民幣升至6.05時,累計人民幣獲利達10萬元,契約提前終止);履約價:人民幣6.15;上方保護價:人民幣6.2;槓桿倍數:2倍。其損益情境分析如下表所示:
故可知,投資人選擇承作TRF,投資者獲利達一定程度時,投資者必須出場;但當投資者賠錢時,必須等到合約到期才結束,亦即風險理論損失大,故TRF具有獲利有限,風險無限之特性。
<主持律師黃仕翰律師、廖乃慶>